上週CLN城市生活報我們邀請美成移民顧問林佳靜為我們針對綠卡維持身分議題中的「綠卡更新(簡稱I-90)」申請類別做說明。今日報導我們很榮幸再次邀請到林顧問針對「有條件式綠卡轉換成永久綠卡」做分享。
2年期效綠卡稱為「有條件式綠卡」。主要透過婚姻(親屬移民)或是投資(EB-5投資移民)方式取得。2年為條件的觀察期,在2年有條綠卡式即將到前期90天必須向美國公民和移民服務局(USCIS)提交申請。如您是透過婚姻(未滿兩年)的親屬移民類別成為有條件性永久居民(CR),您必須提交I-751表(移除留居條件申請),並準備婚姻關係相關文件證明您婚姻的真實性。還有一種是透過EB-5投資移民類別成為有條件性永久居民(CR),必須提交I-829表(企業家移除條件申請),並且提供投資相關資料證明您的資金是否確實投資在項目中以及是否成功創造10個員工就業機會。
取得有條件式綠卡只代表您一腳踏入美國,唯有通過I-751(移除留居條件申請)或I-829(企業家移除條件申請)符合條件取得永久綠卡,才能算是完整的美國人。因此。針對EB-5投資移民的申請人而言,選擇一個安全有保障的EB-5投資移民項目,I829(企業家移除條件申請)能夠順利通過更顯得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