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N城市生活報 | 記者 陳俁亘 台北報導 | 2021 09 23 | |
根據美國疾病控制和預防中心(CDC)在2021/8/17更新指南做出政策的調整,要求所有綠卡申請人都必須在完成體檢之前接種完整的COVID-19疫苗,並且在體檢時提供醫師疫苗接種證明才可繼續申請綠卡身分。而這個新政策將於2021年10月1日起生效。目前美國可接受的COVID-19疫苗有輝瑞(BNT)、莫德納、嬌生等疫苗。
文中提到綠卡申請者包含透過依親、EB-5投資移民、EB1EB2傑出人才等移民簽證申請人在體檢前都必須接種完整的COVID-19疫苗,並由醫師簽屬所有I-693表格,目前美國移民局正在更新I-693表格內容及說明已納入這一次的新要求。
以下為豁免於新規定者:
未滿可接種年齡者。
對疫苗有禁忌或嚴重反應者。
申請人所在地區無常規COVID-19疫苗供應。
個人也可以通過提交表格I-601申請豁免不可接受的理由,包含基於宗教信仰或道德信念。
美成國際事業有限公司資深顧問陳曉凡指出,2021年10月1日美國境外國家體檢同樣要求符合此項新規定,據體檢醫院指出,由於台灣目前針對美國認可的COVID-19疫苗提供顯然不足,為符合上述豁免規定第三點,體檢醫院將會在體檢報告加上「缺針」註記,讓申請人仍可持有體檢報告前往美國在台協會(AIT)面談。但是目前美國對於入境美國必須施打完整COVID-19疫苗才可入境的規定,如美國法令確認公布,對於在台灣申請移民簽證(綠卡)的申請人來說將可能又是另一個難題。
以上資料來源:美國移民局官方公告:
https://www.uscis.gov/newsroom/alerts/covid-19-vaccination-required-for-immigration-medical-examin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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