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829解除有效條件式綠卡身份
有效條件式綠卡,以投資移民類別為例。「條件式綠卡」又稱為「臨時綠卡」,時效為兩年。申請人在條件式移民身份兩年到期前90天需向移民局遞交「解除有效條件式綠卡」的申請,當批准後便能獲得十年期的正式永久綠卡。若投資人未在90天前向移民局遞交「解除有效條件式綠卡」申請,將會收到終止身份與出庭通知,而失去永久居民的身份。
應備文件:
1.已批准的I-526相關文件
2.有效條件式綠卡
3.社會安全卡
4.I-829申請相關填寫表格
5.投資案事業體相關文件,包括投資金額是否有積極投入企業運作,每位投資者是否有聘雇到10位當地全職員工等等..。 (由投資公司之委辦律師負責)
6.能讀,寫,說基本之英語
7.I-829 規費
10年期永久綠卡:
「永久綠卡」的有效期限為10年,投資移民身份者於2年臨時綠卡到期後,便可做I-829解除有效條件式綠卡身份拿到10年永久綠卡。永久綠卡持有者在10年綠卡到期前6個月或到期後都可以向移民局申請延期,取得一張新的有效期為10年的綠卡。
服務顧問:陳曉凡 Candy 顧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