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移民簽證
L-1A簽證(L-1A跨國經理人簽證)
- L-1A簽證是非移民簽證,適用於國際企業的經理階層或行政主管職位人員,並計畫於美國公司的該級等職位任職,這也包括在美國設立一間「新創」公司。
- 無須與母公司經營同樣的商業類型
- 適用於: ■美國工作簽證 ■高階主管簽證 ■跨國企業工作簽證
- E-1/E-2簽證是發給符合條約國家公民資格的非移民簽證。
- E1簽證:申請人必須是到美國從事符合規定的實質貿易活動,而該貿易主要是往來於美國及該條約國之間,且與美國進出口貿易量必須大於50%。
- E2簽證:申請人必須是到美國發展或指導其投入實質資金的企業營運。
L-1:公司內部調派人員(跨國企業工作簽證)
※申請資格:
1.目前在台灣公司的分公司、母公司、或子公司工作,職位是經理級以上或專業的專家
2.過去三年內在目前台灣公司工作至少一年
※簽證效期:
1.一年效期
2.最多可延簽2次
3.最長可停留五年(專業人員)或七年(經理級)
※適用於這些簽證:
● 美國工作簽證
● 高階主管簽證
● 跨國企業簽證
服務顧問:陳俁亘 Jocelyn 顧問
E-1簽證:發展或擴張事業版圖的絕佳途徑
※申請資格:
1.職位須為主管職、或經理級、亦或是專業的專家
2.要前往美國的企業與申請人所屬企業必須至少有51%以上的貿易往來(貿易指的是:貨物、服務或技術的國際交流)。
3.申請時必須證明企業間的貿易是有“實質”上的交流。
※簽證效期:
1.簽證的效期五年,可以不限次數延簽。
※適用於這些簽證:
● 小額投資簽證
● 條約國簽證
● 赴美小額投資
※落地返美可立即申請綠卡(L-1 + EB-1C),主申請人、配偶及其21歲以下子女,全家人可以一起拿身分。
※赴美亦可設立與原母公司不同之商業型態公司。
※法源:https://www.ustraveldocs.com/tw_zh/tw-niv-typework.asp;
E-2簽證:條約投資人(赴美小額投資)
※申請資格:
1.適用於公司要在美國開立新的子公司,或個別投資者要在美國成立新企業。
2.申請人必須投資實質的資金去創業及計劃興起超越單一家庭的經濟影響力。
3.申請時必須證明企業已經開始營運或已經準備好能力及營運。
4.在申請E-2簽證以前,申請人可以先用VWP或B-1/B-2去擴展公司。
※簽證效期:
1.簽證的效期是五年,可以不限次數延簽。
※適用於這些簽證:
● 小額投資簽證
● 條約國簽證
● 赴美小額投資
※例如:
- Retail business
- 連鎖餐飲
- Coffee Shop
- 珍珠奶茶店
成功案例:
張小姐(E2)
服務顧問:陳俁亘 Jocelyn 顧問
美國眾議院議員John Rutherford於2019/06/04 提出H.R. 2124-The E2 Visa Improvement Act of 2019 條例法案,希望改善依附父母並擁有合法簽證留美且從小在美國生活長大的年經人的窘境,讓他們能夠因改革法案而順利取得公民身分。
法案改革重點為:
(1)該法案修正了《移民和國籍法》,允許在美國具有至少10年以上並已成功創造至少2個全職工作機會的非移民簽證E-2的外國人申請立即就業為基礎的移民身份。
(2)每個財政年度最多可提供10,000個此類簽證。
(3)E-2外國人(或尋求這種身分的外國人)的子女仍然允許以子女的身分繼續依附其父母的E-2簽證直至26歲。 就業許可能夠在18歲時獲得。
影片連結:https://www.youtube.com/watch?v=C2ugp1JyG54&feature=emb_title
該法案來源連結:https://www.congress.gov/bill/116th-congress/house-bill/2124?r=36&s=1
相關新聞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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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nbcnews.com/think/opinion/biden-s-immigration-plan-must-reform-daca-cover-dreamers-whose-ncna1248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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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e2visareform.org/
服務顧問:陳俁亘 Jocelyn 顧問
Q: E-2簽證的最低投資額是多少?
A: 一般希望投資額在20-30萬美金以上範圍。E-2簽證的關鍵在於商業類型及項目能夠成功獲得營利與支付生活所需的必要金額。
Q: 中國籍的申請人是否影響到E-2簽證的通過?
A: 沒有影響,美國承認雙重國籍,也允許E-2簽證申請人在同時是非E-2條約國公民或居民的情況下,利用E-2條約國國籍申請E-2簽證。
Q: E-2是否可以轉化為綠卡?
A: E-2本身為非移民簽證,不能直接轉換申請綠卡。可轉申請其他移民類別取得綠卡。至於要轉申請什麼樣的類別需要由律師來做評估。
Q: 是否有可能讓兩個投資人同時利用一個專案申請E-2簽證?
A: 是的,有可能,但有困難。大多數情況下,其中一位申請人作為投資人,而另一個申請人作為管理條約投資企業的經理人。投資人一定要投資大多數或者全部的資金。
Q: E-2投資人的子女在21歲後需以何種身分留下?
A: 1.)轉換為F-1狀態,可以在美國國內完成。
2.)子女單獨做一個E-2投資,申請自己的E-2簽證。
Q: 已經遞交辦理EB-5綠卡申請,是否可以拿到E-2簽證?
A: 是可以申請。當然這當中會有一些具體問題。關鍵問題是之前的EB-5申請中是否選擇在海外領事館獲得移民簽證。當我們遞交EB-5申請時,我們會在I-526表中對這一個問題做出回答。這一個問題的答案很重要,因為美國領事館官員要相信申請人如果要獲得綠卡,會離開美國在美國境外的海外領事館申請移民簽證。建議最安全的申請方式應是移民申請遞件前,先申請非移民類別的簽證。
Q: 持有格瑞那達(Grenada)的E2申請人是否一定要在美國駐巴貝多大使館申請E-2簽證?
A: 不是絕對。多數的中國申請人通過美國駐巴貝多大使館申請。另,申請人可以向居住所在地附近的使館預約申請,例如:廣州領事館,或者客戶擁有當地長期居留簽證的世界上任何國家的美國領事館(例如香港、新加坡、台灣)申請。
Q: 剛獲得格瑞那達(Grenada)護照的中國客戶做E-2申請,會不會有什麼影響?
A: 並無影響,目前非常多的申請人都獲得了批准,而獲得格瑞那達(Grenada)國籍的中國客戶都有和格瑞那達(Grenada)保持緊密聯繫。雖然美國當地法律上對此並沒有要求,但根據美國加勒比當地使館包括巴貝多大使館在內的一些美國領事館審理E-2簽證的要求,我們會建議其在格瑞那達(Grenada)停留過,且在格瑞那達(Grenada)有地址(比如簽某個房產的一年租約)。同時獲取格瑞那達(Grenada)公民,也同時獲取一個居民卡。
Q: E-2申請人是否需要積極主動的管理E-2專案?
A: 是,可以聘請經理人或找代管公司代管,但申請人仍需維持全職工作者的身分。
Q: 是否有可能在獲得格瑞那達(Grenada)公民前建立E-2公司?
A: 我們需要仔細審閱評估案件。最標準的申請:要以哪國國籍申請,就應以該國國籍身分辦理相關業務(建立公司)為佳。
Q: 中國申請人通過格瑞那達公民申請E-2簽證是否有成功案例?
A: 許多申請人都獲得了成功。歡迎來電洽詢分享成功案例。
Q: 有沒有相關E-2生意可以介紹給客戶嗎?
A: 我們會介紹給客戶以知名連鎖餐飲品牌或營造事業的生意為佳!
服務顧問:陳俁亘 Jocelyn 顧問
非移民簽證 Nonimmigrant Visa
非移民簽證是為了讓各國籍的申請人(美國公民除外)來到美國做短暫的停留。
非移民簽證持有人可持簽證到達美國入境關口 ,向美國國土安全部的移民官員提出進入美國境內的要求。
持有簽證並不保證一定能夠進入美國境內。所有非移民簽證申請案件都必須在AIT台北辦事處提出
根據美國移民法的規定,旅客所需的簽證的種類是取決於旅行目的及許多因素。
學生及交換訪客簽證 (F,M,及J)
要以非移民身份赴美就讀的學生,第一歩必須先取得SEVP認可學校的入學許可。
一般而言,學科學校的學生,包括學習語言的學生,需要F簽證。而非學科的技術學校學生則需要M簽證。
若您赴美的目的主要是觀光,但因興趣及愛好而希望修讀每週不超過18小時的短期課程,
您可能可以持觀光簽證成行。若您要修讀的課程每週超過18小時,您就需要取得學生簽證。
若您為了取得學分而要赴美參加研討會,會議,或學習課程,您也需要取得學生簽證。
Before applying for a visa, all student and exchange visitor applicants are required to be accepted and a pproved for their program. When accepted, educational institutions and program sponsors will provide each applicant the necessary approval documentation, to be submitted when applying for a visa.
服務顧問:陳俁亘 Jocelyn 顧問
•短期工作人員簽證 (E, H, I, L, O, P, Q, R 及 TN)
•過境簽證 (C-1)
•空勤及航海組員簽證 (D)
•家庭傭工簽證 (B-1)
•未婚夫/妻簽證 (K)
•合法永久居民的配偶及小孩 (V)